沒有一定要傳承的基因:代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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悠喵的文章:生命的選擇——來自高維文明的優生觀、代孕在星際文明不存在
星際冷知識分享。
除了我本人跟我團隊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,其實在星際上這問題壓根稱不上是議題,因為他們不認為有必要用任何手段也要生育出後代,所以星際上根本沒有代孕手段,甚至他們連試管嬰兒都不會想去發展。
這跟家裡有沒有皇位有沒有礦都沒關係,他們極度奉行優生學主義,如果生育功能退化到無法生育、因為性向問題而生不出來,又或是因傷損及生育功能……等等,反正不管什麼原因,如果無法自然產出後代,那就是接受這結果,而這點是無論男女都通用。
因為他們認為,如果無法自然的產出後代,那代表個體上的基因具有問題,那就不應該誕生後代,這除了避免後代帶有缺陷基因,這也是避免有缺陷的基因流傳於族內的方法,一旦有缺陷的基因開始大量出現在個體之間時,那該種族勢必會集體弱化。
星際的治安並沒有好到弱者可以安全地在宇宙裡閒晃的程度,有多少武力就有多少安全,所以一個種族的集體弱化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,甚至可能會到滅絕的問題。
所以不只為了後代、為了種族的安全、為了種族的整體發展健全問題,他們不會極力強求後代,如果想要小孩,可以去領養孤兒。
甚至一些種族如果誕生出有問題的孩子,會直接讓孩子登出人生:除了是不讓劣質基因流傳在族裡,這也是為了孩子著想,因為高維的種族壽命非常的長,這等於他要是活下來,得帶著這缺陷活非常久的時間,這痛苦也勢必會持續很久。
對他們來說,愛,不能只是期望對方活下來就好,還包含著希望對方能獨立、能自由的生活、能快樂的享受人生,而非注定帶著苦痛活著、然後才來在苦痛中尋找快樂。
再來是,劣質基因其實比人們想的還容易存在於基因中,劣質基因之所以劣質,便是其基因有存在缺陷,但好的基因卻是「需要特定的組合」。
也就是說:好的基因只要稍微組合被破壞掉就容易變成劣質基因——劣質基因容易誕生,好基因卻因為需要特定組合才能算好基因,因此比劣質基因還要難保存下來。
這也是一些高維種族會極力排除有問題基因的原因:好基因難誕生卻易被破壞。(延伸閱讀:高維文明的生命觀)
而在星際上,運作健全的種族其實絕大多數都是母系社會,作為父親除了得當全付男,他們甚至小孩出生時也大多是由父親照顧,有的種族則會夫妻跟妻子的娘家一起住,除了孩子的父親,娘家人也會幫忙顧小孩。
妻子賭上生命,以及可能在身上留下永久損傷的風險去生育孩子,所以作為無法分攤生育風險的丈夫,得全責扛起家裡的事務與經濟。
如果你不會叫剛開完重大手術的人做事,那為什麼剛生育完的女性就會被要求要帶小孩?因此在星際上,剛生完孩子的母親也會進入休養時期,由父親扛起照顧孩子的責任。
當然,全付男並不是意味著要讓妻子全部享用最高等級服務,有錢有有錢的作法,沒錢有沒錢的作法,無論如何重點是扛起照顧妻小的責任:負責妻小餐點、維持家務跟經濟層面。
※備註:照護家庭並不是要求全付男要親力親為,也是可以用買的、聘請人協助或是請家人協助,方法不拘,重點是要去想辦法照顧一家子就對了。
而說是母系社會,男女都有一樣擇偶的權利,也一樣條件好的當事人會具有更多選擇。
在星際上跟人類另一個最大的不同是,如果一個族群是一妻多夫制的話,那主導者會是那個妻,而不是其他夫。
決定是一妻多夫制還是一夫一妻制,除了看雙方合意,還要看族群男女比例。
如果男多於女就可能會出現一妻多夫,女性可同時跟複數男性結婚;如果男女比例差不多則是一夫一妻制。
不過一夫多妻制,我團隊只在地球跟有奴隸制(非法的制度)的地方看過而已,目前還未在其他地方看過,他們也還沒看過女多於男的種族,但宇宙之大,也許在其他地方會有也不一定。
以我團隊來看的話,有些人類這麼執著要有自己的血緣很我執,也沒辦法有長遠的概念去看待整個族群發展,甚至明知代孕衍生出的問題非常嚴重,卻仍視而不見,這種不關心其他人的人其實更不適合有後代。
因為這些人無法去同理並事先預防可能帶給其他人的災難,他們只關注在「我沒有」、「我想要」,甚至也不考慮領養小孩這一方法,除了顯然並不是真的愛小孩,只是想要有自己的血脈傳承外,這種無法去考慮到其他人的災難,有自私傾向的人格如果透過後代傳承下去,其實不利於整個族群的發展,當一個族群整個走向自私化時,那會逐漸把社會引導去一個動盪不安的方向。
因此整體來說,在針對整個族群的發展上來說,這類的人我團隊反而會比較傾向不建議有後代。
有的人會認為制度制訂好就好了,問題是人類社會難道沒有制度嗎?有啊。我們也有勞基法保障勞工安全,但難道違法的公司有就此消失嗎?並沒有。強姦跟虐童無罪嗎?也是有罪啊,但強姦犯跟虐童者有因此消失嗎?也沒有。
無論是法律還是制度都沒辦法阻止惡的出現。
法律無法阻止惡,法律只是在惡出現時能做懲罰而已,也因此沒有法律可以阻止代孕合法化後產生的惡,法律只能做事後懲罰而無法直接讓惡消失。
惡無法消失,但生產的風險跟後遺症卻可能永遠留在孕母身上,已誕生的生命也不可能塞回肚子裡,因為惡而逝去的生命也救不回。
惡帶來的危險性是如此之高,但法律能做的卻有限,無論是風險、後遺症、已出生的生命、因為器官農場而逝去的生命……這些沒有一個可以靠法律挽回。
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直接遏止可能的惡發生。
代孕並不能使社會變得更好,只會讓一些人開啟新一輪的地獄。
想要一個孩子的心情值得被理解,但一個人的渴望,也不應該建立在另一個人的身體與人生必須承擔風險之上。
生命的誕生固然珍貴,但我們也不必為了「一定要擁有自己的孩子」而忽略孕育者所可能付出的代價。
想成為父母是一種願望,孕育生命是一份巨大的付出,而這兩者之間,不應該透過另一個人的身體被強行掛勾在一起。
有些願望無法實現,或許是一種遺憾,但能夠接受遺憾、不把自己的渴望轉嫁給另一個人承擔,也是一種成熟的愛。
如果我們真的珍惜孩子,也珍惜生命,那麼我更希望我們追求的不是「想盡辦法生一個孩子」,而是讓每一個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生命,都能在更少傷害、更有尊嚴的環境裡長大。
所以,我反對代孕,不是因為否定任何想成為父母的人,而是希望在談論「得到一個孩子」之前,我們願意看見孕育者所付出的身體、風險與人生。
生命從來不是一件非得取得不可的物品。
成熟的文明並不是建立在擁有多少種「一定要得到某樣東西」的方法之上,而是懂得在渴望與他人的自由之間,留下足夠的空間、保有不傷害他人的餘裕:即使我們非常想要某樣東西,也願意承認,不是所有渴望,都應該由另一個人的身體來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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